尊敬的委托人:
我公司于2020年陆续推出了《山西信托·晋信宁河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(一至六期)》,由于项目提前清算,在保障委托人利益的前提下,我公司对委托人的信托本金及该部分本金对应4天信托收益进行提前清算兑付。其中,一年期委托人单笔认购金额300万元以下,委托人年化收益率8.3%;单笔认购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小于1000万元,委托人年化收益率8.6%;单笔认购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,委托人年化收益率8.9%;二年期委托人单笔认购金额300万元以下,委托人年化收益率8.6%;单笔认购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小于1000万元,委托人年化收益率8.9%;单笔认购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,委托人年化收益率9.2%
此次信托本金及收益清算兑付,我公司将信托本金及收益直接划入委托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中,凡认购《山西信托·晋信宁河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(一至六期)》的委托人请核对预留的银行账户是否可继续正常使用,若有变更,请及时到本公司办理银行账户变更事宜。
公司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充分保障委托人知情权,保证上述公告内容真实有效。如有疑问,请及时拨打客服电话:400-9898-888(节假日休息)。
特此公告!
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3月25日